近日,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,被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。此次事件不仅对该分公司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,也为其他食品销售企业提供了警示。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“兴市监处罚〔2024〕00242 号” 显示,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作为行政相对人,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281MABQXW9T25,法定代表人是丁训建。经调查发现,该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,此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相关规定。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,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2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元的处罚决定。处罚类别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,罚款金额为0.25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为 0.0025万元。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 年11月26日,处罚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6日,公示截止期则为2027年11月26日。食品安全关乎民众健康,销售过期食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。食品销售企业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与保质期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此类问题发生。相关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力度,保障市场食品安全环境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▍文章来源:兴化论坛、兴化城纪▍版权属原作者,部分内容、图文来自网络,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我们。来都来了点和啦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